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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师
发布时间:2016-06-15 | 阅读次数:29853 | 返回列表>>

      经营师是根据企业管理经营的需要,在以经营为主的岗位上设置的业务技术职务由原国家商业部、国家劳动部联合立项的专业资格证书,经过国家十四个部委专家论证会的论证并获通过。   
     1991年,原国家商业部、劳动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在商业行业实行经营师职务聘任制试点的通知》[(91)商社联字第104号],决定在以经营为主的岗位上设置经营师业务技术职务;2008年,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《进一步加强经营师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中商会技能鉴定中心[2008]6号),肯定了在以经营为主的岗位上设置经营师业务技术职务,通过科学系统的培训和规范的评审认定,提高经营管理者的业务素养和经营实践能力,是培养经营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径,并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营师资质认定工作。
政策文件由来
  1994年,原国务院总理李鹏自国际上引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公务员管理局发布《关于在企事业行政单位实行经营师职务聘任制试点的通知,决定在以经营为主的岗位上设置经营师业务技术职务。
项目背景  
      2001年,国家人事部、国际发改委、国家劳动部等部门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,根据企业的需要,首次在以经营管理为主的岗位上设置了经营师这一业务技术职务,并在全国商业系统开展了经营师职务聘任制试点工作,针对商业系统内的高级管理者进行了经营师任职资格评聘。在九十年代,获得经营师任职资格者,即可享受同等任职资格的待遇,包括加薪、晋职、福利分配等各个方面。 自2004年起,该项目的任职资格工作在上海、北京、河北等部分省市面向社会全面启动,各行各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经营师任职资格的评审。经营师任职资格不仅得到了企业及广大经营管理者的普遍欢迎,同时还得到了国家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和大力支持,原主管部门国家国内贸易局要求在全国开展经营师考评认证工作,并且要求“在5年内,对全国经营管理人员普遍培训、考核一次。今后凡做领导工作的经营人员,应持经营师证书上岗”。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,人事部、劳动部合并为一部委;经营师考评认证工作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,并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里,进一步扩大了开展认证的地区,在全国各地引发了巨大的反响。
项目现状  
经营师资质认证自2004年立项以来已有近7的历史,期间得到了各地政府、各级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积极响应,他们采取多种形式,精心组织,积极推进。很多地方行政主管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,如国资委、交通局、人事局、经贸委、贸易局、商业联合会、企业联合会等纷纷下发文件,推进和保障经营师考评认证工作的开展,受到企业和个人的普遍肯定。 目前,已有数十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考评认证,人员覆盖了商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、金融、保险业、房地产、餐饮、旅游业、交通业、邮电、通讯业、教育及事业单位、国家机关等各行各业,其中有不少“三高”精英人才,即:高学历、高职称、高级管理者。从学历上看,博士生、研究生不在少数,从职称上看,律师、工程师、经济师、政工师、建筑师等诸如此类的持证者也数不胜数,从职位上看,企业老总占绝大多数,其次是高级管理者,有些地区的党政领导者也加入到经营师资质认证工作中来,由此可见,经营师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企业的认可。并且,很多地区学员以经营师为平台,自发成立了联谊组织,纵向联合前后各期,横向联合其他地区,开展诸多有意义的交流研讨活动,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合作与企业发展。
证书颁发: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(助理经营师、经营师、高级经营师)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培训鉴定对象: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、部门经理(经营部经理、计划部经理、生产部经理、人力资源部经理、企划部经理、供应部经理、市场部经理、销售部经理、财务部经理等,其它管理科室负责人),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。
申报条件:
助理经营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工作4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大学本科(或同等学历)以上学历,工作2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1年以上, 经本职业助理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经营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工作8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大学本科(或同等学历),工作5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3)硕士(或同等学历)以上学历,工作3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4)取得本职业助理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,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高级经营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工作12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大学本科(或同等学历)以上学历,工作8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3)硕士(或同等学历)以上学历,工作6年以上,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4)取得本职业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,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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